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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请各培养单位于12月31日(本周四)中午12点之前,到开元校区致远楼201室领取本单位的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荣誉证书。
此证书由河南省教育厅统一发放,每人一份,请各单位自行填写,丢失、填错概不补发。证书统一用黑色水笔书写,编号按附件填写,每人一号(例如:2015年第09928号)。证书的日期统一填写成2015年11月30日。
研究生工作部
2015年12月29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2016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14级、2015级优秀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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