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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研究生档案领取流程

2023年06月15日 17:10  点击:[]


从2023年起,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统称就业报到证),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

(一)毕业生离校前已落实就业去向者档案的转递:

自2021年起,研究生的档案转由各培养单位保管和邮寄,故毕业生的档案由所属培养单位通过“邮政EMS标准快递”形式转递寄往就业单位(涉密单位就业的毕业生档案,按单位要求转递),时间大概为7月1日-15日,收到时间应该为8月1日前;若没收到,请及时联系所属学院负责人是否邮寄。

(二)毕业生离校前暂未落实就业去向、在毕业后两年择业期内的档案处理:

1.就业的毕业生

在毕业后两年择业期内,档案存放在研究生就读期间所在培养单位,本人凭:(1)调档函;(2)接收函之一即可到所属学院领取(代领需要委托书)。

2.升学的毕业生

对于考取博士研究生的毕业生,在调取档案时,请按以下程序办理:

(1)往届毕业生

持毕业证、《调档函》、空白《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若已与用人单位签订过,必须有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协议证明),到所属学院办理有关手续。

(2)应届毕业生

持《调档函》、空白《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若已与用人单位签订过,必须有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协议证明),到所属学院办理有关手续。

(三)超过两年择业期后毕业生的档案处理:

超过两年择业期后,档案由所属培养单位直接发回生源地所在人事部门。

注意:2021年及以后入学研究生的档案都由培养单位保管和邮寄,研究生需要办理有关档案的业务,请到所属培养单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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