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附注:河南科技大学研究生请假制度的说明
1.研究生请假7天以内(含7天)者,由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导师)、研究生辅导员审批;8天以上30天以内(含30天)者,经导师、研究生辅导员、学院副书记同意,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核备案;31天以上45天以内(不含45天)者,需经导师、研究生辅导员、学院副书记、研究生学院院长或书记同意后,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核备案;研究生在一学期内请伤病假、事假累计45天以上者,应办理休学。
2.依据《河南科技大学研究生请假管理办法》(研文〔2014〕1号)相关规定,研究生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校,或请假期满未续假而不归,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不归者,均按擅自离校论处。
3.依据《河南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河科大学〔2017〕11号)第13条相关规定,未经批准擅自离校者,将视情况给予相应纪律处分;根据《河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河科大研〔2022〕20号),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给予退学处理。
4.请假期满返校后必须及时登录“我i科大”App进行销假,否则按私自离校未归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