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工作动态- 事务管理

事务管理

关于组织审核2011届毕业研究生生源信息的通知

2010年11月15日 11:17 研究生工作部 点击:[]

08级各班和09级专业学位毕业生:

接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11年河南省普通大中专毕业生生源信息的通知》,现组织08级各班和09级专业学位毕业生核对、填写毕业生生源信息。该信息是毕业生办理相关就业手续的重要依据,是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基础,因此,审核生源信息是一项重要而严肃的基础性工作。现将2011届毕业生生源信息的审核、确认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核对象: 国家计划内招收的2011届毕业生。

二、审核内容:

1、姓名、性别、出生日期:须与盖有省级招生部门招生录取专用章的招生录取审批表一致。如确属招生录取审批表有误或姓名中手写生僻字的,须经原省级招生部门盖章予以确认,在校更改信息的须提供省教育厅学生处学籍变动材料原件。

2、民族:按实核对。

3、政治面貌:本年底转正的预备党员政治面貌填写为党员、明年转正的预备党员政治面貌填写为预备党员,或者根据自身情况填写团员(28岁自动退团)、群众等。

4、生源所在地:是入校前的户口所在地。要求输入到地级市(州)县,形式为“××省××市(州)××县(区)”,如: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其中,河南省所属5个扩权县(巩义市、项城市、永城市、固始县、邓州市)直接写为“河南省××(市)县”。

5、非河南省生源毕业生的生源地字段补充到生源所在地地级市(州)县,形式为“××省××市(州)××县(区)”,如: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

6、毕业生家庭住址:填写现在家庭所在地的通信地址。

7、毕业生联系方式:能够联系到本人的电话(至少保证一年内能联系到本人)。

三、 要求及注意事项:

1、此表中提供的毕业生的1-8项、10项、12项、14-16项基础数据需核对,如有错误可直接在相应栏处更正,更改后标注为红色,9项、11项、13项、17-19项由毕业生本人如实、完整填写。

2、《信息表》中已登记的毕业生,如有退学、延迟毕业等情况,请在备注栏内注明其学籍变动情况。未登记的毕业生,请将相关信息依次补充到《信息表》本专业的最后面。

3、入校后出现姓名更改或生源所在地发生变化的学生,必需提供变化后所在地派出所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本、身份证等复印件),否则更改无效。

4、本《信息表》由各班按要求打印出纸质材料并由毕业生本人核对签名。

5、各班请于11月15日前将审核、签字后的《信息表》(纸质版)及电子文档一并报送研工部团委办公室。

研究生工作部

2010年11月5日

上一条:关于研究生2010年度评先评优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