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2014届毕业研究生:
时光如白驹过隙般悄然流逝,转瞬间,你们已经结束了研究生阶段的学习生活。忆往昔,你们秉承“明德博学,日新笃行”的校训,追求卓越,开拓创新;看今朝,你们追求励志图强、成才报国的梦想,踌躇满志,扬帆起航!值此离别之际,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处全体老师们衷心地祝愿毕业研究生们身体健康,工作顺利,生活幸福,前程似锦!
现就办理有关离校手续和就业过程中应当注意的事项提醒如下:
1、毕业研究生应按照《毕业研究生离校通知单》上要求办理各项有关手续,每项手续办理完成后须有相应部门盖章。最后到研究生工作部(致远楼201)上交《离校通知单》。
2、在办理离校手续过程中,希望同学们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有序办理各项手续。
3、在手续办理完后,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及户口迁移证”等重要证件,以免造成不必要烦的麻。
4、 一定要仔细检查自己的所有证件上的内容是否有误,以便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正。 如有问题: 毕业证、学位证问题请到研究生处培养科或者所在学院处理;就业报到证问题请到研工部处理;户籍关系问题请到到保卫处处理。
5、建议同学们最好在离校前与就业单位联系一下,落实报到时间及其它报到注意事项,以便带好相关手续直接报到或按单位要求时间报到。
6、离校时,要切实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做到安全文明离校。
1、毕业研究生一定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报到材料(就业报到证、户口关系、毕业证、学位证、党团组织关系等)。到单位报到后,要及时将报到手续(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等)上交给单位相关部门,以免遗失。
2、报到后,若遇有问题,要协商解决,不能私自脱离工作岗位。
1、组织关系介绍信是每位党员同志的政治身份证,拿到介绍信后务必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或损坏。
2、请一定注意有效期,务必在有效期内进行转接,特别是预备党员牵涉继续培养转正问题。如组织关系有误、单位变动或有特殊情况无法转接,请在有效期内与学校组织部联系,及时更改或解决实际问题。如果过期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作自动退党处理。
3、预备党员要注意及时与组织关系新落在的党组织保持联系,按时递交思想汇报,预备期满前20天向组织递交转正申请,以便按期转正。
4、介绍信回执,由每名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所落在的基层党组织(党委)填写盖章后,一个月内寄回(不要或发传真至校党委组织部。切记由学校开出的介绍信编号,回执联的编号如果通过中间环节转接而与学校开出介绍信编号不符时,寄回前把编号改成学校开出的介绍信编号,回执至校党委组织部。
邮寄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63号河南科技大学 党委组织部 收
1、档案的转递是根据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单位而定的。毕业研究生离校以后,我们将尽快整理好档案材料,通过机要局统一寄发到毕业研究生就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私营及外资单位没有接收机要文件的权利,我们将寄发到当地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当年应届毕业研究生在毕业后三个月内及时按转递单位查寻自己的档案。如果没有找到,可与研工部联系查询(根据机要局规定,过期不接受查询)。
毕业研究生的择业期为毕业后两年内。在择业期内,档案存放在研工部。须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去办理。联系电话:0379-64231448。户口的办理在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保卫处,持就业报到证或博士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到户口所在校区保卫科户籍室开具介绍信,然后到辖区派出所办理户籍关系,具体为:西苑校区学生到保卫一科(0379-64231787),景华校区学生到保卫二科(0379-64830321),周山校区学生到保卫三科(0379-64282005),开元校区学生到保卫四科(0379-65626110)。
(1)超过择业期后,就业报到证由学校就业部门集中办理,直接派往学生生源所在地市(地)级人事部门。毕业研究生应及时到研工部领取报到证。
(2)档案由研工部直接发回生源所在地市(地)级人事部门。
(3)持《就业报到证》到户口所在校区保卫科户籍室或其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介绍信,然后到辖区派出所办理户籍关系转移手续。
1、就业报到证的手续办理在研工部。办理就业报到证分两条途径:① 持签约的协议书。一种是与用人单位签约的;一种是实行人事代理时与有关人才交流中心签约的。②在研究生处网站下载《回原籍申请表》。经学院审定、盖章后交研工部。以上手续可自己来办,也可委托他人前来代办。
2、研工部每月15日左右集中到省教育厅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去办理一次就业报到证。节假日顺延。寒、暑假不办理。办理完毕后,请同学们查询及时领取。
3、领取《就业报到证》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签字领取。也可委托他人代领,代领人持委托书和自己的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签字后领取。
1、毕业研究生向原就业单位提出改签申请,由原单位提供同意解除协议的书面证明(即退函),退回原签订的协议书,如已签发过就业报到证,就业报到证也需退回。
3、向所在学院提交书面申请,说明原因,经主管研究生的副院长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送研工部领导审批。
国家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纳入社会就业总体规划,对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进行失业登记。有就业愿望的应届毕业生9月1日后仍未就业的,可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城市或县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请毕业生关注地方各级人社部门的相关政策和信息。
最后,衷心祝愿2014届全体毕业研究生一路顺风,前程似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