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工程学院(简称河工院)于1954年始建,坐落于河南省会郑州市,是经教育部、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入选河南省示范性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院校。其由郑州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和河南纺织高等专科学校于2007年3月合并组建而成。学校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10年设立的河南省官立中等工业学堂,截止2018年6月,现有龙湖校区、桐柏路校区和南阳路校区三个校区,占地面积2629余亩,建筑面积106万平方米。现有21个教学单位,全日制在校生26000余人,开设51个本科专业,涵盖工学、理学、管理学、经济学、艺术学、文学和设计学等学科门类。现有教职工1591人,专任教师1294人,其中正高级职称118人,副高级职称442人;教师队伍中,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294人,具有硕士学位的教师749人。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规定,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硕士)21名。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公开招聘方案。
一、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由校党委书记、校长为组长的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招聘工作办公室,成员由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工作部、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分管人事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设在人事处,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根据我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空缺情况和学校发展需要,拟招聘21名硕士。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3.具有良好的品行;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5.2018、2019、2020年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要求已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要求2015年及以后毕业生);6.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河南工程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硕士)一览表》)。(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5.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本次招聘方案已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同时发布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hrss.henan.gov.cn/)、河南省教育厅(网址http://www.haedu.gov.cn/)、河南工程学院(网址http://www.haue.edu.cn/)网站,招聘信息不一致的,以省人社厅网站上发布的为准。发布时间为2020年12月16日至2020年12月24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登录 http://zhaopin.haedu.gov.cn/default.aspx?sid=30,进入“河南工程学院教师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6日至2020年12月30日,每人限报我校1个岗位,请应聘者慎重选报。报名成功后务必牢记登陆密码,应聘者可凭此密码登陆招聘系统查询个人相关信息。重要提示: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会及时网上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校网站(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我校采取网上初审和复审(现场确认)形式进行资格审查,凡网上资格审查初审通过人员,须在我校规定的复审(现场确认)时间内到校再次进行资格确认。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我校人事处负责。应聘人员若需咨询,请直接与学校人事处联系。联系人:蔡老师 联系电话:0371-62503682
(三)考核考核包括笔试、面试,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指导下,由我校具体组织实施。我校将在学校网站公布考试的相关信息,包括考试的时间、地点、成绩等具体事宜。应聘者及时登录我校网站查询相关考试信息。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我校网站上公布。笔试时,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变动情况将及时在我校网站公布。笔试结束后,若发现某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不足3人,取消该岗位招聘,调整情况将及时在我校网站公布。笔试由学校委托第三方机构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职位按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面试方式采取试讲、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科研学术水平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于当天在学校网站公布成绩及排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面试当天若相关岗位只有1人到场,取消该岗位招聘。若相关岗位有2人(含)以上到场,面试继续进行,成绩有效,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所有应聘考生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与考察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试行)》。如体检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者,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要在招聘结束后上报省教育厅,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上报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需要提供拟聘用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监督电话:0371-69691975(省教育厅人事处)0371-69690394(省人社厅事业处)0371—62508115(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