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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收交2020届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等材料的通知

2020年05月21日 10:16  点击:[]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疫情防控期间,为做好我校2020届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的办理工作,现将收交2020届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等材料,集中办理《就业报到证》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须整理上交的各类就业材料

1、已签订具有派遣资格单位的毕业研究生的《就业协议书》等就业材料(含人事代理)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就业信息管理系统)内录入就业信息,完成后导出并制作《XX学院可派遣就业协议书汇总表》(见附件1),需提交电子档(excel文件格式)和纸质汇总表(加盖学院公章)。同时,将毕业生签订的《就业协议书》等就业材料(1份)收齐,并按汇总表中的顺序排序上交。

2、已签订没有派遣资格单位的毕业研究生的《就业协议书》等就业材料(非派遣的)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就业信息管理系统”内录入就业信息,完成后导出并制作《XX学院非派遣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汇总表》(见附件1),需提交电子档(excel文件格式)和纸质汇总表(加盖学院公章)。同时,将毕业生签订的《就业协议书》等就业材料(1份)收齐,并按汇总表中的顺序排序上交。

3、回原籍毕业研究生所填写的《毕业研究生回生源地申请表》及就业材料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就业信息管理系统”内录入就业信息,完成后导出并制作《XX学院毕业生回原籍汇总表》(见附件1),需提交电子档(excel文件格式)和纸质汇总表(加盖学院公章)。同时,将毕业生填写的《河南科技大学毕业研究生回生源地申请表》(见附件21份)收齐,并按汇总表中的顺序排序上交

4、考取博士研究生的毕业生的《调档函》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就业信息管理系统”内录入升学信息,完成后导出并制作《XX学院毕业生升学汇总表》(见附件1),需提交电子档(EXCEL文件格式)和纸质汇总表(加盖学院公章)。同时,将考取博士研究生的毕业生的调档函(1份)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若已与用人单位签订过,用人单位出具的解约函)收齐,并按汇总表中的顺序排序上交。

5、已签订灵活就业合同毕业生研究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合同》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就业信息管理系统”内录入就业信息,完成后导出并制作《XX学院灵活就业合同汇总表》(见附件1),需提交电子档(EXCEL文件格式)和纸质汇总表(加盖学院公章)。同时,将毕业生所填写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合同》(见附件31份)收齐,并按汇总表中的顺序排序上交。

6在职毕业研究生的就业证明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就业信息管理系统”内录入就业信息,完成后导出并制作《XX学院毕业生不分汇总表》(见附件1),需提交电子档(EXCEL文件格式)和纸质汇总表(加盖学院公章)。同时,将毕业生所填写的《就业证明》(见附件41份)收齐,并按汇总表中的顺序排序上交。

7、其中除回原籍(生源地不是北京和上海市的),派遣到北京市、上海市的就业材料单独上交。

  二、时间安排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上报毕业生就业信息及纸质材料具体流程详见附件5,上交时间为528日—65日。各类纸质版汇总表(加盖学院公章)与毕业生就业材料一起交至开元校区致远楼201室;各类电子版汇总表(EXCEL文件格式)发送至邮箱:yjsjybgs@126.com

三、工作要求

1、按照省教育厅的要求,各学院上报的就业材料和就业数据要自查80%以上。其中,对《普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合同》要进行100%的自查,确保所报的就业信息真实、准确。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加强对用人单位信息和就业相关材料的审核,认真落实教育部提出的“四不准”要求:不准以各种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2020年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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