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正文

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河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学术科技节之第八届研究生“十佳学术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2024年04月30日 23:29 原梦 点击:[]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全体研究生:

为营造榜样引领、鼓励学术创新的良好氛围,培养和塑造研究生科学精神,提升学术能力,增强报效祖国、服务社会的责任意识,不断强化优秀研究生在科学道德与学术诚信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按照《关于举办河南科技大学第八届研究生学术科技节的通知》要求,由动物科技学院承办的第八届研究生“十佳学术之星”评选活动将于2024年5月举行。

一、评选对象

河南科技大学全体在读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

二、奖项设置

评选研究生“十佳学术之星”10人(其中博士生不超过1人),研究生“十佳学术之星”提名奖10人(其中博士生不超过1人)。

三、评选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二)学风严谨,成绩优异,坚持科学精神,恪守学术道德。

(三)积极投入学术研究,具有勤于钻研、求实创新的科学精神和显著的创新能力,创新成果和学术水平在本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四)综合素质全面,善于创新,在“互联网+”“挑战杯”、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竞赛等高水平创新创业竞赛中有突出成绩。

(五)出现以下任一情况者,不得参评当年研究生“十佳学术之星”:

(1)违反校级校规受到处分者;

(2)所修课程有不及格者;

(3)有学术不端行为者;

(4)延期毕业研究生;

(5)休学研究生。

四、评选程序

(一)学院初评(5月8日前)

各培养单位广泛宣传,组织申报,按照《河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十佳学术之星”评选细则》(附件2)开展评选,推选出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5月8日前将候选人申报材料上报承办单位,申报材料电子版(附件1、附件3和附件4)发送至邮箱hkddkyyh@163.com(以“学院+十佳学术之星”进行命名),申请材料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支撑材料复印件报送至动物科技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农科2号楼324办公室)。相关支撑材料包括:(1)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及各类奖励证书;(2)发表论文原件或检索证明扫描件;(3)专利证书扫描件等。原则上研究生人数在200人以上(含200人)的培养单位可推荐2-3人(博士候选人不超过1人),100-200人(含100人)的培养单位可推荐1-2人(博士候选人不超过1人),100人以下的可推荐1人。

(二)组委会复评(5月14日前)

组委会认真审核各培养单位初评产生的候选人的获奖情况、科研成果等材料,按照《河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十佳学术之星”评选细则》统计各候选人的总分。以理工类、生命科学类、人文社科类在读研究生人数为标准,理工类取前10名,生命科学类取前6名,人文社科类取前4名,评出入围20强候选人(根据候选人实际报送材料情况而定)。

(三)学校终评(5月中下旬)

组委会根据学科类别按理工组、生命科学组、人文社科组分类组织答辩评分,每个参评者通过PPT、视频等形式将个人研学生活、学术成果、科研精神展示给评委。答辩时间为10分钟,其中自我陈述5分钟,评委提问答辩3分钟,现场观众提问2分钟。

审核评分*60%+答辩评分*40%作为参评者的最后得分。

具体答辩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四)公示及表彰

时间:5月底

评审结束后,评选出的河南科技大学“十佳学术之星”和“十佳学术之星提名奖”名单将在校园网进行公示。“十佳学术之星”和“十佳学术之星提名奖”获得者由组委会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励。

五、相关要求

(一)参评者的学术成果为本人在河南科技大学就读研究生期间,以河南科技大学为第一单位的学术论文、获得的发明专利或取得的其他学术成果等,所有“学术成果”均以见刊或者在线发表为准(不计用稿通知)。参评者递交成果时须注明是否为SCI等收录、影响因子和发表刊物级别;被SCI等收录的论文须提供收录检索证明。

(二)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可多次获得“十佳学术之星”,但相关成果不得重复申报使用。

(三)参评者对申报的成果有举证的义务。对于抄袭、虚报、谎报成果的研究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评资格,并报学校按有关规定处理。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动物科技学院

2024年4月30日


上一条:关于选拔2024-2025学年河南科技大学研究生会主席团候选人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评选河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十佳创新之星”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