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正文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评选2023年优秀辅导员工作的通知

2024年03月06日 11:33  点击:[]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精准评价辅导员的履职表现和工作业绩,激励和促进辅导员不断提高政治素质与业务水平,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43号令)、《河南科技大学辅导员管理办法》要求,结合辅导员工作实际,现将2023年评选优秀辅导员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辅导员工作岗位任职满一年的专职辅导员


二、评选组织


学校成立辅导员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校辅导员工作考核的组织工作。


三、评选原则与内容


(一)评选原则:


辅导员考核以促进辅导员队伍建设为目标,以辅导员工作职责为核心。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价相结合;日常考核与学年考核相结合;学生评价与学校考核相结合;职业素养、专业能力与基础工作、工作业绩相结合。


(二)评选要求:


1.职业素养。是否有较强的道德意识和良好的道德行为;是否有较高的政治觉悟,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是否了解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熟知学校学生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有关规定;是否爱岗敬业,尊重、关心、爱护学生,公平、公正、公开处理学生事务。


2.专业能力。是否具有组织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等。


3.基础工作。主要包括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党团和班级建设、学风建设、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校园危机事件应对、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理论与实践研究等方面的内容。


4.工作业绩。要将所带学生的发展情况与学生满意度作为重要观测点。包括所带年级、班级全年无安全稳定事故发生,妥善处理心理危机等各类突发事件情况;组织学生各类奖学金及评优评先情况;学生各类资助工作的落实情况等。所带学生获得校级及以上表彰和奖励、媒体先进事迹报道等情况;所带班级及党团组织获得校级及以上表彰和奖励情况;主持或参与工作品牌建设以及获奖情况;主持或参与地厅级及以上学生工作相关科研课题情况;发表学生工作相关学术论文情况;本人获得校级及以上表彰和奖励情况;本人先进事迹被校级及以上媒体报道的情况、额外承担其他工作情况等。



四、进度安排

1.根据《河南科技大学研究生辅导员考核量表》(附件1)填写自评得分;

2.各学院在3月10中午12:00将附件1及支撑材料电子版发送至hkdygb@126.com

2. 评优相关事宜预计于2024年3月进行。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4年3月6日

上一条:2023年河南科技大学优秀辅导员拟定名单公示 下一条:关于组织选拔校内研究生临时助管岗位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