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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专职辅导员工作考核的通知

2024年01月04日 11:56  点击:[]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精准评价辅导员的履职表现和工作业绩,激励和促进辅导员不断提高政治素质与业务水平,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43号令)、《河南科技大学辅导员管理办法》要求,结合辅导员工作实际,现将2023年专职辅导员工作考核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在辅导员工作岗位任职满一年的专职辅导员

二、考核组织

学校成立辅导员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校辅导员工作考核的组织工作。各学院、书院成立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开展本单位辅导员工作考核的组织工作。

三、考核原则与内容

(一)考核原则:

辅导员考核以促进辅导员队伍建设为目标,以辅导员工作职责为核心。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价相结合;日常考核与学年考核相结合;学生评价与学校考核相结合;职业素养、专业能力与基础工作、工作业绩相结合。

(二)考核内容:

1.职业素养。是否有较强的道德意识和良好的道德行为;是否有较高的政治觉悟,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是否了解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熟知学校学生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有关规定;是否爱岗敬业,尊重、关心、爱护学生,公平、公正、公开处理学生事务。

2.专业能力。是否具有组织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等。

3.基础工作。主要包括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党团和班级建设、学风建设、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校园危机事件应对、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理论与实践研究等方面的内容。

4.工作业绩。要将所带学生的发展情况与学生满意度作为重要观测点。包括所带年级、班级全年无安全稳定事故发生,妥善处理心理危机等各类突发事件情况;组织学生各类奖学金及评优评先情况;学生各类资助工作的落实情况等。所带学生获得校级及以上表彰和奖励、媒体先进事迹报道等情况;所带班级及党团组织获得校级及以上表彰和奖励情况;主持或参与工作品牌建设以及获奖情况;主持或参与地厅级及以上学生工作相关科研课题情况;发表学生工作相关学术论文情况;本人获得校级及以上表彰和奖励情况;本人先进事迹被校级及以上媒体报道的情况、额外承担其他工作情况等。

四、考核方式

辅导员考核办法见附件1

五、进度安排

1.12日—111日,各学院制定本单位辅导员考核细则、实施辅导员考核,考核结束后要将考核结果在学院网站进行至少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在112日前将专职辅导员考核结果统计表(附件2)由学院党委书记签字、加盖学院党委章后报送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电子版发送至yjscftw@haust.edu.cn

2.评优相关事宜预计于2024年上半年进行。

六、相关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辅导员工作考核,将其作为工作推动与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认真组织实施,完成各项考核步骤,按时报送相关材料。

全体辅导员要将工作考核作为总结提升的重要契机,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积极总结成绩与不足,交流经验与心得,进一步提升育人能力与育人实效。

附件1:河南科技大学专职研究生辅导员考核办法(试行)

附件2:河南科技大学研究生辅导员考核结果统计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314


上一条:关于举办河南科技大学第八届研究生学术科技节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3年研究生思想政治状况滚动调查问卷的通知及填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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