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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我校研究生评选2023年河南省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2023年06月11日 18:25  点击:[]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共青团河南省委《关于评选2023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豫青联字〔2023〕16号)和《河南科技大学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河科大学〔2010〕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研究生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在读2021级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不含延迟毕业)。


二、评选标准


评选河南省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要坚持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标准,并注重先进个人的代表性和引领性作用。


(一)河南省三好学生评选标准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


3.学习目标明确,勤奋刻苦,成绩优秀;


4.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某一方面成绩突出;


5.热心劳动、尊重劳动,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


6.身心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


7.获得过校级“三好研究生”荣誉称号;


8.攻读研究生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9.攻读研究生期间任何课程成绩不及格者不得参与评选;


10.同等条件下,在疫情防控、抗洪救灾、思政党建等活动中有突出表现者优先考虑。


(二)河南省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1.政治立场坚定,牢固树立远大理想和坚定信念,厚植爱国之情、砥砺强国之志、实践报国之行;


2.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高尚的道德品质;


3.学习刻苦,成绩优异;


4.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


5.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6.身心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


7.攻读研究生期间获得过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8.攻读研究生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9.攻读研究生期间任何课程成绩不及格者不得参与评选;


10.同等条件下,在疫情防控、抗洪救灾、思政党建等活动中有突出表现者优先考虑。


三、评选名额


河南省三好学生11名,河南省优秀学生干部3名;另按照评选标准,研工部将组织专家评审从本次推荐的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中推荐1名三好学生标兵候选人,并上报省教育厅。


四、评选程序


1.单位推荐。由研究生本人根据评选标准自行申报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研究生所在培养单位初评确定推荐名单(200人以下培养单位限推荐1人(河南省三好学生、河南省优秀学生干部任选其一),200人以上培养单位限推荐河南省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各1名)。


2.材料报送。各培养单位组织被推荐的先进个人填写相关表格,于2023年6月12日下午19:00-20:00之间将纸质材料及相关支撑证明材料(word版)报送至开元校区致远楼201室,电子版材料以“XX学院+信息填报表”命名发至邮箱hkdygb@163.com。此外,各培养单位提交纸质版评审报告(需盖学院行政章),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组织方式、评审要求、实施流程等。


12023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见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各一式二份(A4纸,“院(系)意见一栏”盖学院行政章),推荐表中的“主要事迹”一栏要结合推荐条件认真填写(注:切勿改动推荐表格式)。


(2)河南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只需提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3.学校评审。评审专家进行综合评分,评出河南省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拟定名单并进行公示。


五、相关要求


1.此次评选工作实行问责制。各培养单位负责审核所推荐的先进个人提交的信息填报表,要保证所填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各培养单位应严格按照评选标准,认真组织初评推荐工作,确保初评推荐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3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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