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评选2023年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教办学〔2023〕170)(附件1)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23年省级、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河南科技大学 2023 年毕业研究生(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二、评选内容
1.河南省优秀毕业生
2.河南科技大学优秀毕业生
三、评选条件
省级优秀应届毕业研究生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评选2023年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教办学〔2023〕170号)(附件1)执行(注意: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奖励,在突发事件、重大事件中有突出表现或做出重大贡献并获得过表彰的,可直接推荐,不占用学校2%的指标名额。);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研究生按照《河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试行)》(河科大研〔2021〕25号)执行。
四、评选比例、名额
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研究生占本年度应届毕业研究生总人数的10%;省级优秀应届毕业研究生从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研究生人选中产生,占本年度应届毕业研究生总人数的2%。评选名额详见附件2。
五、评选程序
(一)校级优秀毕业生
申报研究生须自行网上下载《河南科技大学优秀应届毕业研究生申请表》(附件3),填写完整后将申请表电子版交至本单位研究生辅导员处。各培养单位按照“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组织评审,确定本单位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人选,并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培养单位将《河南科技大学优秀应届毕业研究生审批表》(附件4)、《河南科技大学优秀应届毕业研究生推荐名单》(附件5)(名单需排序并加盖学院公章)纸质版于5月22日17:00前报送研究生工作部(致远楼201室)。电子版材料请以“单位+校优秀毕业生”命名,5月20日17:00前发送至邮箱yjsjybgs@126.com。
(二)省级优秀毕业生
采取个人申报、培养单位评选推荐、学校最终审核推荐的方式进行。各培养单位按照“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组织评审,确定本单位河南省优秀应届毕业研究生推荐人选,并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各培养单位将推荐人选填写的《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附件6、此表格需上交省教育厅,故文件内左上角“附件1”保留)、培养单位填写的《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总表》(附件7)(名单需排序并加盖学院公章)纸质版于5月22日17:00前报送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致远楼201室)。此外,各培养单位需填写《河南省优秀应届毕业研究生信息汇总表》(附件8)(信息汇总表只需交电子版材料),以上电子版材料请以“单位+省优秀毕业生”命名,5月20日17:00前发送至邮箱yjsjybgs@126.com。
(三)竞争名额
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根据研究生培养单位报送的电子版材料进行评选。参加省级优秀毕业生竞争名额评选的研究生需向所在培养单位报送书面申请、成绩单、研究生期间已发表的论文等科研成果和研究生期间已获得的荣誉等材料(以上材料均为电子版),由培养单位以“单位+优秀毕业生竞争”命名,于5月20日17:00前发送至邮箱yjsjybgs@126.com,过期视为弃权。
(四)审核公示
学校对各培养单位推荐名单进行审查、复核,确定2023届优秀应届毕业生拟定名单,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结束前以电话、邮件等形式向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反映,电话:0379-64231448,邮箱:yjsjybgs@126.com。省级优秀应届毕业研究生名单最终以省教育厅公布名单为准。
六、相关要求
1.有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固定名额的培养单位,需择优报送1名优秀毕业生个人事迹材料(电子版),个人事迹材料格式和要求详见附件9,电子版材料5月20日17:00前发送至邮箱yjsjybgs@126.com。
2.评选过程中需保证提报资料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违纪行为者,将取消其评选资格。如毕业离校前出现结业、未取得毕业资格以及违反法律和校规校纪等不适合授予“省/校优秀毕业生”称号相关情况的,学校将收回其优秀毕业生证书和相关审批材料。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