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以及《河南科技大学关于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的精神,切实提高我校研究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促进研究生将所学专业与创新创业实践相结合,经研究,将于2021年1月—5月举办河南科技大学第五届研究生学术科技节主体竞赛之第五届研究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科技处、社科处、就业创业指导中心、校团委负责人和承办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组成,负责大赛各项工作的组织开展。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大赛的日常事务工作。办公室设在校团委。
二、竞赛内容与要求
本届大赛分科技创新类竞赛和创业类竞赛。要求如下:
(一)科技创新类竞赛
符合“挑战杯”大学生课外科技学术作品竞赛参赛项目要求的作品均可申报科技创新类竞赛。
1.参赛对象
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已取得我校研究生推免资格的大四本科学生和已录取为2021级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其他在读本科生可参与研究生主持的项目。
2.参赛作品要求
(1)申请参赛的作品必须是近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
(2)申请参赛的作品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申请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2人;凡作者超过3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3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请集体项目。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全部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为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类进行评审。
(3)参赛作品应注重科学性、先进性、现实意义等方面因素。其中,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应侧重基础学科学术探索的前沿性和学术性,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应侧重与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难点问题的结合程度和前瞻意义,科技发明制作应侧重考核作品的应用价值和转化前景。
(4)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上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等不在申报范围之内。
3.参赛作品分类
参赛作品按作品类型分为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两大类。每一大类具体类别划分如下:
(1)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
作品所属领域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6个学科内。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赛作品中可包含被采用的为党政领导部门、企事业单位所做的各类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和咨询报告,同时需附上原件及采用单位使用证明的复印件和有关鉴定材料。
(2)科技发明制作类:
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
(二)创业类竞赛
符合“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项目要求的作品均可申报创业类竞赛。
1.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21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我校在读全日制研究生(博士或硕士)。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8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在读全日制研究生(博士或硕士),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6年之后毕业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8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8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在读全日制研究生(博士或硕士),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6年之后毕业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若参赛项目在2021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我校在读全日制研究生(博士或硕士)。若参赛项目在2021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在读全日制研究生(博士或硕士),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6年之后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不多于10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每人限参加一个团队,每个团队限申报一个参赛项目,每个参赛项目只可选择参加一项赛事,不可兼报。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
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师生共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2.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三、赛程安排
(一)科技创新类竞赛分学院推荐和学校竞赛两个阶段进行。
1.学院推荐:2021年2月28日前完成。各学院指导参赛研究生完成网络申报,进行参赛资格审查,举办院赛评选出优秀项目,指导校赛参赛作品的修改完善,并按校团委分配的数量与本科生申报作品一起报送。
2.学校竞赛:
2021年3月1日—3月31日。由组委会聘请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确定终审决赛参赛作品名单;由组委会下达终审决赛参赛通知及作品展示等相关要求;学院对参赛作品持续进行修改、提升,做好参加终审决赛和作品展示的各项准备工作。
2021年4月1日—30日。评审委员会对决赛参赛作品进行现场问辩和评审;举办学生参赛作品的展示,科技发明制作类作品还须有实物或模型参展;由评审委员会评定作品决赛成绩,并确定参加省赛的作品。
本次大赛的作品申报方式以网上申报为主,传统纸质申报为辅。作品申报、学院审核、学校审核均在网上进行。参赛研究生需登录河南科技大学大赛专区进行注册和项目申报。报名时要严格按照系统要求填写各项信息并上传报名材料电子版。(具体要求以《关于进一步做好第十七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校内作品选拔工作的通知》为准)
(二)创业类竞赛分预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进行。
1.预赛:2021年4月30日前完成(具体日期和要求以校团委通知为准)。各学院对研究生的参赛资格和作品申报条件进行审查确认,评选出参加校级复赛的作品,并按校团委分配的数量与本科生申报作品一起报送。
2.复赛、决赛:2021年5月30日前完成(具体日期和要求以校团委通知为准)。
校级复赛:评审委员会专家对各学院推荐项目进行评审,按进入校级复赛项目总数75%的比例评选出入选决赛的项目。
校级决赛:进行现场答辩和项目路演(具体要求与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大赛结束后,对获奖作品保留一个月的质疑投诉期。若收到投诉,组委会将委托有关部门进行调查。经调查,如确认该作品资格不符者,将取消该作品获得的奖励,并视情节取消学院参赛资格或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四、奖项设置
竞赛产生一、二、三等奖若干名,颁发荣誉证书。在省赛、国赛中获得金、银、铜奖的参赛团队和指导教师,依据《河南科技大学学生竞赛奖励办法(试行)》(河科大学〔2018〕3号)(见附件1)予以奖励。
五、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
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活动,成立由分管领导牵头的竞赛领导小组,周密部署、认真落实,帮助研究生把学术研究与创新能力培养相结合,将创业计划同创业实践、就业发展相联系。
(二)精心组织
各培养单位要认真制定本单位的实施方案,组织动员在校研究生以及毕业研究生校友创业者参赛,并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组织高素质指导教师队伍,对参赛者进行培训和指导;联合社会有关方面为竞赛提供资金、智力等方面支持,努力推动成果转化。
(三)加强宣传
各培养单位要广泛动员,通过开展线上和线下竞赛活动宣传,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扩大竞赛的参与面和受益面。
本届大赛最新通知和有关要求将在研工部、研究生院、校团委网站及时发布。
大赛咨询电话:0379-64231448(研工部) 0379-65627512(校团委)
河南科技大学第五届研究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
2021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