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全体研究生:
根据学校《关于2020-2021学年暑假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暑期和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研究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研究生暑假期间安全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放假和返校注册时间
暑期放假时间为7月12日至9月3日。9月4日、9月5日为注册报到时间,9月6日正式上课。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上级有关要求,以上安排如有变动,具体时间和要求以学校通知为准。
二、加强研究生暑假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做好研究生暑假安全教育,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暑期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研究生在人身、财产、信息、科研等方面的安全保护意识,教育研究生增强个人主动防护意识,自觉遵守假期安全要求。
1. 各培养单位要做好假期离校研究生的登记工作,研究生离校前宿舍和实验室要关闭电源并锁好门窗,加强防火防盗措施。
2. 教育研究生在假期期间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注意防火、防盗、防诈骗、防中毒、防溺水、防事故。提醒研究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公共秩序和学校规章制度,维护学校声誉。假期期间外出活动应将个人去向及联系方式告知辅导员、同学、家长,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参加勤工助学、社会实践、求职择业等活动须获得学校和家长同意,谨防传销、邪教等非法组织诱骗。
3. 假期期间严格遵守国家、地方和学校各个阶段发布的疫情防控规定,严格遵守学校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方案、预案与公告。各培养单位要教育引导全体研究生做好个人科学防护;注意查收学校发布的通知公告,不信谣、不传谣;根据相关要求做好信息报告。
学生及家人如有发热、干咳等症状时,应立即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的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并及时向学校报告,同时向研工部通报。
4.原则上,在规定报到日期前不可提前返校;如有特殊紧急需要须提前返校的,要根据疫情防控规定、按照有关管理通知,履行相关的申请手续,在通过审核和完成备案之后,方可返校、入校。
三、加强留校研究生安全管理工作
1.研究生非必要不留校。确因导师课题需要,或因毕业论文、实验需要等特殊情况必须留校的研究生,要在本人自愿的前提下,向家长或家属告知后,按导师同意、辅导员同意、主管领导同意的程序,提交留校申请审批。如果留校期间因疫情原因造成研究生不能离校回家,留校研究生的学习、生活、科研、管理、防疫及安全稳定等各项事务均由研究生导师和学院负责。
2.研究生导师具体负责暑假留宿研究生的学习、生活、科研、管理、防疫及安全稳定等各项事务。要准确掌握留校研究生去向,并保持联系。要安排专门老师负责留校研究生的安全工作。如遇突发和紧急情况,应及时处理并向所在培养单位领导汇报。
3.暑假留宿研究生要严格遵守学校纪律,服从宿舍管理科的协调安排和住宿管理。原则上不允许在实验室食宿。留宿研究生要定期与导师及家人联系,汇报留宿期间学习、工作及生活情况。如遇突发和紧急情况,第一时间报学校保卫处(校园报警中心电话:64277110)、研究生工作部,并及时告知导师及辅导员。
假期结束后,各培养单位要及时检查研究生的返校情况,做好未返校研究生的信息统计和联络工作,并于9月6日前将未按时返校的研究生名单发至研工部邮箱:hkdyjsgzb@163.com。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2021年7月9日